欢迎访问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 婚姻家庭 >

男方什么状况下不能提出婚姻解除申请

www.khn769.com 2025-03-11 婚姻家庭

1、男方什么状况下不能提出婚姻解除申请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状况: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暂停妊娠后6个月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觉得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离结婚以后怎么样承担一同债务

离结婚以后如下承担一同债务:

1.一同债务:原为夫妻一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一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个人债务:男女一方结婚以前的个人债务与一方在结婚以后所负的、与一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应由本人负责清偿。根据双方约定由个人清偿的债务,也由本人偿还。

3、处置夫妻一同债务的原则有什么

处置夫妻一同债务的原则有如下:

1.以夫妻一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夫妻财产一同所有,一同债务一同清偿,还规定了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一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一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一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质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假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质履行能力的原则。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